审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接受委托对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根据学校指定或有关职能部门委托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对学校银行存款对账单和有关科研项目结题经费进行审签。
5.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学校及二级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7.负责对学校重点关注的领域或事项,组织实施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8.负责对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和质量监督。
10.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业务质量。
11.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负责部门内部网站的管理、维护与更新等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尤其是对口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审计科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国家和学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
2.组织实施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预算管理情况审计;
3.组织实施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4.组织实施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或审计调查;
5.对学校及二级单位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6.对所开展审计的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和质量监督,协同配合完成其他审计事项;
8.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相关审计事项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审计科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维修改造工程造价结算审计;
2.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3.对建设工程、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监督;
4.对工程项目管理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和质量监督;
6.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工作规范;
7.协同配合综合审计科涉及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